拍摄一部微电影,可以演的天花乱坠,离奇古怪,或者追求各种形式的视觉创意,创作团队与客户花费了大把力气,但是观众却觉得食之乏味,看的腻歪,不到一分钟就点了叉叉去看其他内容去了,自己花了钱白请观众来欣赏,观众却不买账,问题出在哪儿了?全域影视传媒导演刘海生认为拍摄微电影,剧本是关键。
1、微电影不是电视剧的微电影。
首先要知道,电视剧的主要受众人群是时间相对充裕的家庭成员,而微电影却是要去吸引那些生活节奏比较快,有更多消费能力的年轻一代。对于这一代,他们更加挑剔,不能容忍时间的浪费,在他们打开标题新颖的链接后,却发现视频水准更像电视剧而不是微电影的剧本。烦长的剧情,乏味的桥段,不合时宜的包袱,让制作再精良的微电影都会变成电视剧的档次。拍摄微电影最重要的还是电影二字,每一句台词都值得推敲,角色每一个眼神、动作,都是一次充实微电影人物角色的机会,每一件起眼或者不起眼的道具,都要使观众拥有代入感。那些牵强附会的台词,根本就是浪费客户的金子,以及观众的时间,甚至会为品牌带来负面影响。
2、微电影不是模式化的微电影。
有朋友笑称,现在的微电影,十部里面有三部旅行片,四部爱情片,两部友情片,剩下的一部是励志片,缺乏好的故事是一部微电影失败的基础,另一方面,固定老套的电影模式也是其失败的致命伤之一。创作者总是想以一个短短十几分钟的时间叙述一个大故事,企图以此打动所有的观众,这是异想天开的。拍摄微电影与电影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,电影是由一个好的故事引起大家制作的欲望,而拍摄微电影一般来说是因为客户有这样的需求,要求创作人员较短时间内写好剧本,这对创作人员增加了一定难度,但是与其与在视觉市场上与什么旅行爱情友情拼杀,为何不转换一个思路,换一个类型,从生活中提炼出一个有趣的点,讲好这个一个小故事。
3、微电影不是广告的微电影
相同的来说,广告与微电影是为品牌服务的,但拍摄微电影与广告却有着南辕北辙的思路,近两年众多客户青睐上微电影,无非是因为微电影的传播优势,以及受众观看的优势,是属于一个受众主动去点击、观看、转发,并留下记忆,与品牌建立联系的过程。而广告是一个强迫性观看,以重复灌输来改变受众心智的过程。所以,当要往微电影里面结合品牌的产品或者LOGO的时候就必须额外小心慎重,有时候一个带有LOGO产品的镜头出现就会毁了整个故事,而有时与品牌相结合的微电影却又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。让品牌的信息变成这个故事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最好的做法,例如佳能的Leave me。
很多微电影在创作之初就规定,这个不能讲,那个不能讲,总是放不开,最终还是走到了温情爱情友情的死胡同,受到阉割的内容怎么能够呈现出原来的美呢。一个讲故事的人,讲了一个恐怖故事,但是我们不会就此认为这个讲故事的人恐怖。品牌也是这样,讲好一个优秀的故事,不会对品牌产生坏的影响,反而会增加品牌的魅力。在现在的优酷上,拍摄精良的游戏类第一视角视频往往每一部都能保持100万以上的观看量,有的甚至能达到2000万,视频的形式每一部都没有多大的差别,主要的原因还是把握了“内容为王”的道理。所以拍摄微电影,我们首先最重要的重点还是得放在内容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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